做人与底线

□路新民

 

做人有没有底线?我认为是有的。做人,人人会做;但有底线的做人,却不是人人都会做的。

最近,传媒闹得沸沸扬扬的“三鹿奶粉”事件,肇事者也是在做人,但他们做的却是底线失守的人。做人,不能害人。而他们做的是在害人!三聚氰胺是化学品,化学品不能食用是人所皆知的常识。食用三聚氰胺,轻者会出现结石,重者会导致死亡。据说,有钱人吃的是国外进口奶粉,没钱人吃的才是国产三鹿奶粉,所以这次事件近万名受害的儿童多是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说到做人,就是要尊重人性,尊重别人也就是尊重了自己,这就是以人为本。不管别人有没有钱,是人就得尊重,决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忘却做人的底线,害人者终将会得到害自己的报应的。三鹿肇事者被刑拘就是底线失守做人的例证。

  时代在飞速发展,做人的底线较之以前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科技的迅猛发展使得我们开阔了许多前所未闻的视野,而过去所反对的,现在却依旧在反对着。比如说不是自己应该得到的钱不能得,严格说不是经过自己付出劳动所应得到的钱不能得,否则就是贪污或者受贿的行为,因为贪污或者受贿数额累积到一定程度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法制社会人人务必守住的法律底线。不论官职多大,人人守住这条底线,社会就一定能够和谐稳定。三鹿奶粉掺和三聚氰胺,为的就是一个“利”字。利欲熏天,无事不可做、不能做,说的就是肇事者这种见利忘义的做人心态。

  这是做人的一种法律底线。做人还有一种底线,叫做道德底线。因为做人与人所做的事情不会都触及法律底线的,更多的还都是触及道德底线,比如说尊老爱幼、家庭和睦、文明行车等等。什么是道德?道德的底线又是什么呢?我不是辞学家,不想深究道德及其底线这一概念的科学含义。但我知道,在人所皆知的道德底线之上的“做自己该做的事,说自己该说的话,走自己该走的路”,应该是正确的,如同“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一样受人尊敬。现阶段的社会,尽管人类在向文明社会迈进,但好多的社会存在并非都是有理,这与国家乃至社会的进步有关。奶粉制品的国家质量标准中没有三聚氰胺这类有毒化学品的质检项目,不等于说就允许掺和有毒化学品,因为这是人所皆知的婴儿吃的食品。国家取消了食品“国家免检”的牌子称号,说的就是食品怎么会永久性的免于检查就能出品?中国还只是个发展中国家,不是发达国家,人们的文明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距离,所以取消食品产品的“国家免检”是正确的。

  联系到中国的教育以及教育杂志,尤其上期本栏所批评的一稿多刊现象,尽管其不触及法律底线,但道德底线还是触及了。我曾多次批评中国的作者很少会使用参考资料,在知识产权愈加明确和完善的今天,使用别人的文献参考是对别人的一种尊重,也是对自己检索劳动的一种肯定,绝不是遮羞无能的体现。我不知道中国人撰写论文时的动机和心态究竟是什么,但我可以肯定地说,三五条参考文献是不足以说明论文研究的全过程的。仅就这个问题,华中师范大学有学者来信举例说明本刊上期有作者抄袭他的观点而无参考文献标注,这不就说明参考文献在论文撰写时的重要性了吗?所以,我不是上纲上线,一稿多投、抄袭剽窃,都属于触及道德底线的一种行为,尽管没有也不会死人,但若是习惯待之,我以为是会触及法律底线,只是时间、时机、环境未到而已。所以,我希望我们的研究生、老师和领导们自重,尊重别人就是对自己最大的尊重,损害他人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自己。

基于此,希望大家以“三鹿奶粉”为戒,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做守住道德底线的学者,在这之上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说自己喜欢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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