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与维权

 

□路新民

 

中国与东南亚周边国家为了南海归属问题正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他们怕自己吃亏就搬出美国来做“包公”,美国国务卿希拉里说了一通话后激起了中国外交部杨洁篪部长的反驳,杨洁篪告诉希拉里,南海是中国固有的主权,任何人都不得撼动。说得希拉里突然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两个人似乎变得很和睦,至少我看是这样的。做任何事就是这样,不能越权,更不能侵犯人家的主权,否则任何人、任何国家都是不会答应的。

我说这些话绝非空穴来风的。社会上任何一个单位、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主权,如果被人侵犯了,那被侵犯者就是个傀儡,也就是说他已经丧失了秉公办事的主权;而那个人就是“垂帘听政”,傀儡事事都得听命于“垂帘听政”的那个人。

我有一个朋友,在大学里做老师,此人很牛也很傲。但我感觉,他似乎太缺乏法律观念了,就连主权、侵权、维权的法律常识都不懂。在此我列举我们之间的一场对话:

“今后我的学生投稿于你的杂志,我希望你可以不看就直接刊登,因为我都看过了。”他说。“为什么?难倒杂志的主权卖给你了吗?”我回答。“不是的。因为我看过了,这也意味着这些稿件我都审读过了!”我说,“你是我们杂志的顾问、专家吗?”“尽管不是,但我比你杂志的编委更有资格说话。”我说,“那你等进到我们杂志的顾问或专家队伍再说吧,何况你现在还不是,所以我不能听你的。”“那你不听也行,我可以叫我的博士、硕士都拒绝向你投稿!我都审读过了才投稿给你的,你不用那是你的事,我会叫他们不投你杂志了!”我说,“老师,我希望你别那么牛好吗?一,你在我杂志里什么也不是,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呢?二,即便你是我杂志的什么人,主编还有主编的权力,你总不能代替主编行事吧?三,你审读过的文章只能代表你,不能代表杂志,我希望你好好考虑考虑杂志社的主权!还有你的侵权,以及我的维权。”……

说这些话的时候应该是在四、五年前的夏天,这份纠结一直持续到今天,前不久我和他在青岛开会又遇到了,他还是将话题扯到了这个上面,而且继续坚持着自己的观点……我真的不敢相信是我错了还是他错了?但在没有他和他学生稿件的四、五年里,杂志的影响因子不是下降而是上升了,而且上升幅度很大,能说是因为他的因素吗?说实话,杂志的影响因子根本不是靠某个人的,而且我说,“杂志以前不靠你,现在不靠你,今后也不需要靠你。你教好你的书,我做好我的杂志,咱俩井水不犯河水,至于你不叫你的学生投稿于我,我希望你不要这么做,要尊重人权啊!对于我来说,我不会拒绝刊登你学生文章的,但我怕的是你在学生毕业答辩的时候给他们穿小鞋!在我眼里,稿件的质量才是杂志录用的标准,只要符合杂志的要求,我就会刊登,否则就不刊登。”所以说,你作为老师审读过了、看过了,难到就一定要刊登吗?我说,“不!因为你不了解杂志的规律,不了解杂志工作的全面性。”你可以做好你的老师职业,我也可以做好我的杂志人职业,但你我的职责不能互换,所以我还是希望你做好你的老师职责,别管我的工作!我的工作由我的校长管,我工作的好坏也不需要你评价,也由我的校长来评价!

不想说了,也说得够多了!人都有个性,你可以耍你的个性,只要别侵犯到我身上即可,如果侵犯到我身上,那我是绝对不会答应的!就像国家一样,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所以我希望搞教育技术的人还是读点法律常识吧,别去侵犯人家的主权,也别去侵犯人家的人权,人家愿意投稿哪家杂志社那是人家的事,做导师的是没有这个权力的!更不能给人家穿小鞋,否则会遭到人家控告的。做老师不是在做家长,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何况现在做家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们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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