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79(2008)06-0029-03
开放与远程教学的趋势、创新与机遇
——在“2008世界开放与远程教育论坛”上的主题报告
国际开放与远程教育理事会主席、加拿大阿萨巴斯卡大学校长 弗雷茨·帕尼库克
大学总是位于国际主义的最前列。可以这么说,他们的兴趣与活动的首要受益人一直是发达世界的大学。有人认为,国际化使得发达国家的大学能够吸引并留住世界上最好的人才。在过去,这些机构培养的许多思想家认为,国际间的了解将终结全世界的冲突。虽然有的人会坚持说还没有实现,但是有的人则争辩说,通过联合国与其他区域性联盟的撮合,这些国际交流直接或间接地促成了日益密切的国际协作,而这些国际交流的起源则至少可以回溯到一百年前。近来,许多人主张国际化是通往繁荣之路,新知识经济正在重塑世界,而新知识经济没有国界。因此有人说,受教育是一种人权。这些宣言很高尚,当然值得我们个人与大家全力以赴。但我们现在身处何处?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果?我们的未来是什么?
不同类型的机构都已经对教学的状况进行了研究,这里面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样的国际机构,也有国际开放与远程教育理事会这样的非政府组织,还有各个大学与国家机构。但这些研究人员一直在设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相似的:
第一,当我们振振有词地谈论新知识经济的时候,它的优越性对于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型经济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有人声称,资源型经济的问题正在被置于一边。有的人则主张,即使是在生产商的层面,资源型经济要取得成功也得靠知识来驱动。
第二,教育本身是否也像银行或技术那样仅仅是另一种商品,所以应该开放教育,进行国际竞争?各种各样的国际贸易机构正在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开放教育市场开展竞争。虽然按照《服务业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的规定,在保护国家利益这方面,还可能有相当大的回旋余地,但真正的问题并不是教育本身,而是它的产物——知识产权。联合国下属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对于知识产权问题的审查正在变得越来越挑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方针很明确,民族国家应该保护它们的商业组织与公民的知识产权。但是,某些民族国家与教育组织正在施加相当大的压力,以求教育机构特别是远程教育机构能够免于承担此类保护的义务。我们必须记得,早在18世纪,英国就为了保护教育机构的使用权而推行版权法。但是,现在要访问最好的数字信息正在受到越来越严苛的限制,而最令人哀伤的是,代价正变得越来越高昂,事实上由于代价如此高昂,即使是发达国家的许多高校也仅仅买得起其中的很小一部分。如果知识是一种商品而不是社会公用品,那么教育本身也就越来越成为一种商品了。许多公司都有自己的大学,比如通用电气公司的克罗登维尔(Crotonville)管理学院、摩托罗拉大学、麦当劳汉堡包大学、太阳计算机系统公司(Sun Microsystems)培训部等,此外还涌现了许多营利性的大学,诸如阿波罗集团(Apollo Group)、希而万学习系统公司(Sylvan Learning systems)、德锐大学(DeVry University)等等。虚拟大学与传统大学的营利性分支机构(它们都强烈地以追逐金钱为导向)正在使教育的前景进一步复杂化,而且这一已经够复杂的前景在其他方面也正在迅速地发生变化。例如,国际信息供应商,也就是教科书的出版商,正在步入教育行业。更加混乱的是,非政府组织正在努力建立协作与合伙关系,以减弱他们视为传统型大学的最坏的营利性方面。私立与公立之间的界限正在逐渐消融,许多新的问题正在提出,而有明确答案的则寥寥无几。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问题,国家的教育容量应该有多大?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凡是涉及设定限制的任何回答,都可能被某些人解释为限制某些公民获得充分发挥潜能的机会。另一方面,即使要建立能够达到当今大多数发达国家普通参与水平的高等教育机构,发展中国家也缺乏相应的资金和人员。许多国家已经确定,要扩大教育容量,唯一的办法就是鼓励发展私立学校或引进外资机构,而这些外资机构往往是一些离岸公司。这一方法有可能导致最宝贵财富的丧失,那么是否有替代方法呢?
第四,这就把我们引到了这个问题。政府应该在多大程度上成为高等教育的监管者?对于许多人来说,回答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必须有人保证使学生受到高质量的教育并取得他们为之付费的文凭。但是这对于政府来说却是一个相对较新的角色。在某些国家和地区,高教机构基本上一直实行自我监管,而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则由政府通过立法或通过国家委员会进行监管,也有一些国家通过控制对学生的资助来实行间接监管。例如,某些国家和地区尽管为出国留学的学生提供资助,却不为通过外国供应商攻读远程教育课程的学生提供资助。究竟是什么因素影响他们作出了这类决策呢?他们是在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