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问题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十一条又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可见,是否重视语文规范、执行语文规范,对一个书报刊编辑来说,已是违不违法、执不执法的问题。
人们常说编辑工作是文字工作,可见,不管是书报刊的编辑,也不管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学科的编辑,规范地使用汉语言文字是做好编辑工作的基础。
一、什么是语言文字规范?
所谓“语言文字规范”,就是规定的或公认的语言文字表达形式。具体而言,包括使用规范汉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数字、计量单位等。
“语言文字规范”是一个具有特定时空含义的概念。从时间上说,“语言文字规范”只适用于当前的语言文字使用(既不适用于古代,也不一定适用于将来);从空间上说,“语言文字规范”只适用于社会公共领域。
以下语言文字现象,不属语文规范范畴:
1、语言的新发展、新现象;
“的”(原音三个:阳平:“的确”;去声:“众矢之的”:轻声)的阴平音(《规范》增;《现汉》注为口语音);《诗•豳风•七月》的“七月流火”(阴历七月大火星逐渐西降)从暑热渐退义转为盛暑酷热义;字母词(AA制、MBA、HSK)。
2、语言修辞和个人的语言风格;
文学作品、诗歌、歌词等(作家独特的风格,追求独特的文学形象和文学效果:无标点的文章;白居易《长恨歌》“芙蓉如面柳如眉”;李白《北风行》“燕山雪花大如席”;周杰伦《夜曲》:“我用凄美的字型,描绘后悔莫急(及)的那爱情”。)
3、个人对个人或小圈子中的语言交际。
(网络语言问题)
二、语言文字规范的三个层次
从确定规范的主体的角度划分,规范可分为三个层次:政府规范,专家规范,社会习惯规范。
政府规范又叫行政规范,是由最高政权机构或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标准等。
政府规范是语言文字规范的主体。政府规范具有权威性,有的具有强制性。政府通过行政的、教育的、文化的各种手段,加以推行。
专家规范是语言文字学家提出来的规范。专家规范主要通过学术论著、学术演讲和语文辞书来体现,并影响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专家规范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权威专家的观点和意见对社会有重大的影响。专家规范可以也必然会有不同的观点,这要通过学术讨论来求得发展,并要在语言实际中经受检验。
社会习惯规范是民众社会习惯形成的规范,它世代相传,产生和存在于民众中间,靠潜移默化发挥作用。
因为这三种规范的目的都是为了有利于全社会语言文字这一主要交际工具的应用,因此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三者中以政府规范为主体和核心,而政府规范的形成要以社会习惯规范为依据,并应采纳专家的规范意见。政府有关部门要不断地、及时地从专家规范和社会习惯规范中吸取有益的、积极的因素,适时地修订和完善政府规范,以适应社会语言应用的需要。
三、语言文字规范的重要文件
1、《简化字总表》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会教育司曾编《常用简体字登记表》,征求意见。1951年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1954年底编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2月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并于1955年1月公开发布征求意见。1955年10月文改会会议讨论《草案》,提出修改意见。1956年1月国务院第23次全体会议通过《汉字简化方案》,1月31日《人民日报》正式公布。1986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简化字总表》。有简化字2235个。新公布的《总表》解除了“迭(叠)、复(覆)、象(像)、罗(囉)”的繁简关系,对“了(瞭)”等加了注释。
1977年12月20日,《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第一表248字,自发表之日起陆续在图书报刊上使用;第二表605字在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第二批简化字不够成熟,引起很多意见。1978年4月,教育部发出通知,教材停止使用。7月,《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相继停止使用。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决定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简化途径:1、减少笔画(“庆”,繁体15画,简体6画,本为繁体的草书);2、减少字数,即同音替代(如:“干”,代替原有的“干、乾、幹”三字);3、既减少笔画又减少字数(如:“發”、“髮”分别简作“发”)。
2、《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文改会联合发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并通知从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一异表》列异体字810组,每组最少收2个字,最多收6个字,全表共收810组1865字,废止异体字1055个。1956年3月23日,文化部、文改会发出修正通知,恢复“阪、挫”为规范字形。1996年国家语委政策法规室编语文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汇编》在收入《一异表》时,加了一个说明,确认《简化字总表》收入的“诃、雠”等11个类推简化字为规范字,确认《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入的“翦、邱”等15个字为规范字,这26个字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汇编》收录的是经调整后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其他还有个别调整。调整后被废止的异体字减少到1025个,选用字减少到795个。
3、《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1955年文改会提出进行汉字字模标准化工作。1956拟定《标准字形方案(草案)》。1957年修订为《汉字字形整理方案(草案)》。1962年3月文化部委托文改会、教育部、中科院语言所等单位组成汉字字形整理组。由整理组编成《通用汉字字形表(草案)》,向全国有关部门征求意见。1964年5月拟出《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收字6196个,对其笔画形状、笔画数目、笔画顺序、结构方式作出规定。1965年1月文化部、文改会联合发布此表。
4、《现代汉语通用字表》
由于社会用字的变化,曾起过很大作用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逐渐已不适应实际使用需要。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字7000个。删去《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50字,增收854字,包括《一异表》中已淘汰的15个字。《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对《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的字形标准未作新的调整。
5、《现代汉语常用字表》
为适应语文教学、辞书编纂、汉字信息处理等需要,国家语委汉字处自1986年6月始研制《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字表草案出来后,语委曾邀请教育、语言、汉字信息处理等方面专家论证,并委托山西大学计算机系作抽样检验。1988年1月26日国家语委、教委联合发布《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字表分常用字、次常用字两部分,收常用字2500个,次常用字1000个,皆按笔画、笔顺排列。
6、《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
长期以来,汉字笔顺的规范是通过《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所收字的排列次序来体现的。由于两表都未明确标出笔顺,规范标准是隐性的,使用很不方便。因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标准化委员会制订了《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1997年4月7日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逐一显示了7000通用字的笔顺。其中明确了两字表中难于根据字序推断的“火”“叉”“鬯”“爽”等字的规范笔顺,并对“敝”“脊”两字的笔顺作了调整。
笔顺规范不但对汉字书写的正确、美观具指导意义,而且对汉字的检索、编排也起了“定序”作用,对各类工具书,学术专著中的术语、专名索引的笔画笔顺编排、音序编排和部首编排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7、《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1955年10月中科院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提出成立普通话审音委员会的建议。1956年1月非常设性学术机构普通话审音委员会正式成立。1957年至1962年,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分三次发表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审定了1800多个异读词的读音。1963年辑录成《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由文字改革出版社出版。20世纪80年代,随着语言的发展,《初稿》中原审定的有些读音需要重审,作为语音规范化标准,《初稿》亟需成为《定稿》,于是,1982年3月,文改会重建普通话审音委员会。重建后的审音委员会经过三年的工作,研制成《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定稿》修正41条,增补16条,并删汰部分词条。1985年12月27日国家语委、教委、广播电视部联合发布《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该表所审音分三类:一是统读,586条;一是审定某字之某音,132条;一是审定某字之几音,121条。
8、《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1982年3月文改会决定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组成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委员会。1984年10月拟出《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试用稿)》。听取各方面有益意见后,制定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1988年7月1日由国家教委、语委公布施行。作为国家标准,1996年1月22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1996年7月1日起实施。这次发布,标准并无改动。
9、《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年2月1日批准、发布,1992年11月1日实施。此标准与《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制定原则是一致的。特殊的是,规定因设计需要,书名拼音可全部大写,并规定书刊名称汉语拼音应横写。1996年《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后,本标准并未宣布废除。
10、《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国家教委、语委2001年12月19日发布,2002年3月31日试行。对338组普通话书面语中经常使用、公众取舍倾向比较明显的异形词作了整理,提出推荐词形。本规范适用于普通话书面语,包括语文教学、新闻出版、辞书编纂、信息处理等方面。与其他规范标准不同的是,这是推荐性质的试行标准。该两部委又于2002年6月10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各教育出版和教育影视部门在“教育教学各环节顺利贯彻执行”。
11、《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
195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以公制为基本计量单位。1977年7月20日文改会、国家标准计量局联合发布《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后附《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是一种延续关系。
12、《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1987年1月1日国家语委、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宣部新闻局、中宣部出版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试用几年后,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议将规定内容改为国家标准。在《试行规定》的基础上,听取新闻界、出版界、教育界、科技界专家意见,经研究、修订,制定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1995年12月13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1996年1月1日实施。《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实施后,《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即行废止。
13、《标点符号用法》
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公布了《标点符号用法》,同年10月政务院下达指示,要求全国遵照使用。使用几十年后,经修订,1990年3月由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重新发布。在新颁《标点符号用法》的基础上,又经过修订,制定出国家标准。1995年12月13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1996年6月1日实施。国家标准实施后,原《标点符号用法》即行废止。
14、《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
1987年3月27日国家语委、中国地名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联合发布。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以及国务院1986年1月公布的《地名管理条例》的精神制定。
(15)通用规范汉字表
由于以前有关汉字的各种规范标准还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形势的发展,特别是计算机的使用和海峡两岸交流的日益频繁,亟需研制一个符合当代汉字应用实际的定量、定形、定音、定序的新的规范汉字表。为此,教育部(国家语委)经慎重调研和科学论证,于2001年4月启动了规范汉字表研制项目。预计字表收规范汉字8100个,按使用频度分为三级:高频字3500个,大致相当于教育基本用字范围;次高频字4500个,与高频字一起大致相当于现代汉语通用字范围;其余为低频字,大致相当于专门用字范围,主要用于满足姓氏用字、人名用字、地名用字、科技术语用字等。据透露,目前新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初稿)已形成,进入报批阶段。
《通用规范汉字表》集原有各规范字表于一体,并且妥善解决各字表之间的矛盾,以适应社会对汉字规范的迫切要求。这个字表不仅是一般社会用字的标准,更是语文教学、出版印刷用字的标准。
以上15种规范中,1~6是有关字形、字量和字用的(数量最多、分量最重),7~9是有关字音的,10是有关词汇的,11~14是其他有关规范(标点、数字、计量单位、地名用字)。15是正在制订的有关文字的总的规范,它一旦公布生效,将有望替代上述1~6各个规范
四、语言文字规范的刚性和柔性
一切规范都可分为刚性和柔性两种。刚性规范即强制性规范,柔性规范即推荐性规范。总体而言,语言文字规范不同于工程、技术等方面的规范标准,一般都带有推荐引导性质。但是,就语言文字规范本身而言,仍可分为刚性规范和柔性规范两种。在语言文字规范的各系统中,关于文字、语音的规范多带有刚性,而关于词汇、语法等方面的规范多带有柔性。也就是说,关于文字的写法、读法和用法的规范是必须遵照执行的,特别是对于教育、大众传媒、新闻出版、信息通信等领域。上述语言文字的法规,基本都是有关文字的写法、读法和用法的。
1、文字规范
文字不规范的类型:
(1)字形不规范(错字):杜造字(“染”加点);繁异体字;自造简化字(“酒”水旁加“九”);使用“二简”字(“展”作“尸”下加一横);旧字形(“吳、眞”)。
(2)用字不规范(别字)。错字虽然与正字字形相似,但为汉字系统中所无,因而容易识别(电脑排版后此类差错的数量也趋减少)。相对于字形不规范,用字不规范
即别字则不同,它与正字或者音同音近(多为音近义近),或者形似(也有既形似又音近),要常见得多,普遍得多,也难以识别得多。出版物中的语言文字不规范的差错大多属于此类问题,所以我们应该高度警惕和重视,认真研究,探索其规律性,逐渐减少乃至消灭别字。
下面我们以《咬文嚼字》杂志公布的100个最常见别字来进行分类和分析。
1、形似
不能自己(已) 草管(菅)人命 床第(笫zi3)之私 鬼鬼崇崇(祟祟) 烩(脍)炙人口迁徒(徙) 入场卷(券quan4) 杀戳(戮) 修茸(葺) 言简意骇(赅) 膺(赝)品 饮鸠(鸩zhen4)止渴 醮jiao4(蘸)水 灸(炙)手可热
(避免之道:读准词汇的音 )
2、义近
不落巢(窠)臼
3、音同音近
按(安)装 编篡(纂) 泊(舶)来品 不径(胫)而走 沉缅(湎) 出奇(其)不意 穿(川)流不息 凑和(合) 粗旷(犷) 打腊(蜡) 大姆(拇)指 鼎立(力)相助 渡(度)假村 额首(手)称庆 发韧(轫,阻止车轮滚动的木头) 防(妨)碍 幅(辐)射 甘败(拜)下风 寒喧(暄) 侯(候)车室 黄梁(粱)美梦 既(即)使 娇(矫)揉造作 洁白无暇(瑕) 竭泽而鱼(渔) 金榜提(题)名 精萃(粹) 痉孪(挛) 九宵(霄) 九洲(州) 峻(竣)工 兰(蓝)天白云 滥芋(竽)充数 老俩(两)口 了(瞭)望 罗(啰)唆 脉博(搏) 美仑(轮)美奂 名(明)信片 默(墨)守成(陈)规 沤(呕)心沥血 旁证(征)博引 凭(平)添
迫不急待 气慨 亲睐 磬竹难书 趋之若骛 人情事故 搔痒病 声名雀起 食不裹腹 世外桃园 水笼头 死皮癞脸 松驰 谈笑风声 天翻地复 挖墙角 萎糜不振 弦律 欣尝 悬梁刺骨 渲泄 一愁莫展 一幅对联 一股作气 一诺千斤 一如继往 尤如猛虎下山 有持无恐 再接再励 脏款 蜇zhe1伏 针贬 震憾 重迭 蛛丝蚂迹 装祯 追朔 姿意妄为 自抱自弃 走头无路 坐阵 做月子
迫不急(及)待 气慨(概) 亲(青)睐 磬(罄)竹难书 趋之若骛(鹜) 人情事(世)故 搔(瘙)痒病 声名雀(鹊)起 食不裹(果)腹 世外桃园(源) 水笼(龙)头 死皮癞(赖)脸 松驰(弛) 谈笑风声(生) 天翻地复(覆) 挖墙角(脚) 萎糜(靡)不振 弦(旋)律 欣尝(赏) 悬梁刺骨(股) 渲(宣)泄 一愁(筹)莫展 一幅(副)对联 一股(鼓)作气 一诺千斤(金) 一如继(既)往 尤(犹)如猛虎下山 有持(恃)无恐 再接再励(厉) 脏(赃)款 蜇zhe1(蛰zhe2)伏 针贬(砭) 震憾(撼) 重迭(叠) 蛛丝蚂(马)迹 装祯(帧) 追朔(溯) 姿(恣)意妄为 自抱(暴)自弃 走头(投)无路 坐阵(镇) 做(坐)月子
(避免之道:掌握字义和词义)
几个具体案例的分析:
1、因规范变动产生的问题
了、瞭 瞭望:1964年公布的《简化字总表》将“瞭”作为“了”的繁体字处理,1986年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规定,“瞭”读liao3(了解)时,仍简作作“了”读liao4(瞭望)时作“瞭”,不简作“了”。
迭、叠 重迭(叠) (更迭、迭起、后悔不迭 折叠、叠韵、叠嶂、叠罗汉、叠床架屋、叠石为山)
罗、啰 啰唆
复、覆 天翻地覆 (倾覆、覆巢、覆灭、覆辙、覆被、覆水难收 反复)
渡、度 (度假村、渡难关)
黏nian2、粘zhan1 (“黏膜”、“黏液”、“黏合”、“黏结”不写作“粘膜”、“粘液”、“粘合”、“粘结” “粘”一般作单音动词,复音词只用于“粘连”、“粘贴”)
分 、份(读音都是fèn时) 除了在“份额、份子、备份、股份、省份、年份”等词中用“份”之外(“身份”的情况比较特殊些),在绝大部分场合都用“分”,如“成分、部分、辈分、本分、分量、分内、分外、分子”等。
账、帐 这两个字原先是分化的,后来一度混用过,现在《通用字表》又恢复了“账”。一般来说,表示与“帐子、帐篷”有关的意义时,应该用“帐”;而表示与“记账”有关的意义时,则用“账”。
象、像
象:名词
像:动词、介词、名词(动、介用法为“象”所无,易区分)
同为名词用法的例词:
象:形状,样子:-表 -征 表- 抽- 观- 旱-、幻- 迹- 假- 景- 脉- 气- 天- 万- 物- 现- 形- 血- 意- 印- 映- 浑-仪 日-仪 共轭-
像:比照人、物做成的图形:-场 -点 -片 -素 -移 -元 -章 倒-
雕- 佛- 画- 蜡- 录- 偶- 群- 人- 摄- 神- 声- 塑- 铜 - 头- 图- 肖- 胸- 绣- 遗- 音- 影- 造- -散性 录-机 标准-
2、“做”和“作”的分工(另文)
3、繁、简转换问题(同音替代的简化字,即一对二、一对三的问题)
发(發、髮)、松(松、鬆)、范(范、範)
4、电脑输入时代文稿错别字的新特点
(1)同音别字(全拼输入按错键)
举两个实例:
某文引用了《现汉》的两条释文:
咽:使嘴里的事物或别的东西通过咽头到食管里去
制造:用人工使原材料成为可供食用的物品
(2)杜造字
5、差错率极高的复词举隅:
老到(道)
思辨(辩)
权利、权力
截止、截至
辨正、辩证、辨证
6、新成语和成语新义问题
不一概反对,冷静观察,谨慎使用。
浮出水面、尘埃落定、昨日黄花
空穴来风、炙手可热、美轮美奂
一个人的知识面总有缺陷,特别是非中文系科班出身的编辑记者,对语言文字不可能很精通,对语言文字规范的有关法规、规定也不很熟悉,因此必须借助有关工具书,而《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当代汉语词典》以及《辞海》等都是必不可少的。当然,最好手头有一本汇集、解释所有语言文字规范的专书,上海辞书出版社的《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指南》、语文社的《语言文字规范手册》都比较合适。
五、标点符号使用规范
略
六、数字用法的规范
略
七、科技名词术语的规范
国务院曾于1987年明文规定,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原名“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是“审定、公布各学科名词”,“经其审定的自然科学名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新闻出版等单位应遵照使用”。1990年,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又联合发文强调指出:“特别是各种工具书,要把是否使用公布的规范词,作为衡量该书质量的标准之一。”因此,在图书编辑过程中,就要注意不再使用一些已经被认定为非规范词的名词,其中有些甚至可能是我们过去已经使用得很习惯的名词。比如,按照规范的要求,“或然率、几率、机率”应当改为“概率”,“大脑皮层”应当改为“大脑皮质”,“导热率”应当改为“热导率”,“噪音”应当改为“噪声”,“直升飞机”应当改为“直升机”,“岩溶”应当改为“喀斯特”,等等。
截止2010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已经审定发布的科技名词规范有八十余种,含各学科名词十万余条,这在绝对数量上来说已经是不少了,但是相对于实际使用的名词总数来说,大概还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除自然科学外,社会科学名词术语规范名词的审定工作也已开始。最关键的是我们在思想上要有这方面的意识,遇到一些科技名词,就要尽量查核一下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有关名词规范,看看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如有不合,就要及时改正。如果遇到一些尚未正式审定的科技名词,宜按照有关业务部门公布的定名、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的重要文章与报道,以及遵照“约定俗成”的原则进行正名。
附录:
1、 5个原繁体字恢复为规范字后与相关字的意义区分
汉字 意义 例词
迭 轮流,替换; 更迭
屡次 迭出,迭次,迭起,迭有新发现
叠 一层加上一层 叠床架屋,叠翠,叠罗汉,叠印,
折叠 叠衣服,叠成三叠
复 重复;繁复 复写,复制;复本,复方
反复;回答 往复,翻来复去;复信,电复
恢复;报复 收复,光复,复原;复仇
再,又 复发,复苏
覆 盖住 覆盖,被覆,覆被
底朝上翻过来 颠覆,覆灭,覆没
象 动物 大象,象鼻,象牙
形状,样子 象征,表象,抽象,旱象,幻象,迹象,假象,景象,脉象,气象,天象,物象,想象,星象,形象,意象,印象,映象
像 比照人或物做成的图形 像差,像素,倒像,雕像,佛像,负像,画像,录像,偶像,声像,实像,塑像,图像,肖像,显像管
相似;如同 好像,活像,相像,四不像;像小王这样的人才真难得
罗 luó (原有意义不变)
啰 luō 啰唆
2、27个恢复为规范字的原异体字及其意义范围
恢复 读音 曾用 意义
桉 ān 案 桉树。
刬 chàn 铲 一刬:总是,一味;一概,全部。
雠 chóu 仇 校雠。
纟由 chōu 绸 纟由绎:引出头绪。
澹 tán 淡 用于姓氏:澹台。(读dàn时的“澹泊、澹然”仍为“淡泊、淡然”的异形词。)
凋 diāo 雕 凋谢,凋败,凋零,凋落。
彷 páng 仿 彷徨。(读fǎng时的“彷佛”仍为“仿佛”的异形词。)
骼 gé 胳 骨骼
菰 gū 菇 多年生草本植物(茭白)。(指称“蘑菇”等菌类时仍为“菇”的异形词。)
诃 hē 呵 诃子,常绿乔木及其果实(藏青果)。(“诃责”仍为“呵责”的异形词。)
晖 hūi 辉 阳光,如“春晖、朝晖、斜晖”等。(“晖映”仍为“辉映”的异形词。)
溷 hùn 混 厕所。(“溷浊”仍为“混浊”的异形词。)
翦 jiǎn 剪 用于姓氏。
徼 jiǎo
jiào 侥 求,请求。(“徼幸”仍为“侥幸”的异形词。)
边界。巡查。
鲙 kuài 脍 鲙鱼。
诓 kuāng 诳 诓骗,哄骗。(“诳”读kuáng,意义为“欺骗”。)
愣 lèng 楞 失神。鲁莽。偏要,偏偏。(“楞”读léng。)
黏 nián 粘 像糨糊或胶水等所具有的、能使一个物体附着在另一个物体上的性质。(“粘”读zhān,读nián时用于姓氏。)
邱 qiū 丘 用于姓氏。
鱼酋 qiū 鳅 践踏(古籍中用作通假字)。(“泥鳅”仍通用。)
镕 róng 熔 铸造;铸器的模型。(用于“熔化”意义时仍是“熔”的异体字。)
讠斤 xīn 欣 用于姓氏。
薰 xūn 熏 一种香草;花草的香。
讠燕 yàn 宴 相聚叙谈。
晔 yè 烨 光。
於 wū
yū 于 叹词,表示感叹。“於菟”,古代人称老虎。
用于姓氏。(读yú时仍为“于”的异形词。)
詟 zhé2 慑 惧怕:詟服,詟惧。(“慑”读shè。)
3、中国人名、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
一、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
1、中国汉语姓名按照中国文改会1974年文件《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的规定用汉语拼音字母按照普通话拼写。
2、汉语人名按姓和名分写,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大写。复姓连写(欧阳/文)。笔名、别名等,按姓名写法处理。
Lǐ Huá(李华) Wáng Jiànguó(王建国)
Dōngfāng Shuò(东方朔) Zhūgě kǒngmíng(诸葛孔明)
Lǔ Xùn (鲁迅) Méi Lánfāng(梅兰芳)
Zhāng Sān(张三) Wáng Mázi(王麻子)
3、姓名和职务、称呼等分开写;职务、称呼等开头小写。
Wáng bùzhǎng(王部长) Tián zhǔrèn(田主任)
Lǐ xiānsheng(李先生) Zhào tóngzhì(赵同志)
4、“老”、“小”、“大”、“阿”等称呼开头大写。
Xiǎo Líu(小刘) Lǎo Qián(老钱)
Dà Lǐ(大李)
Wú Lǎo(吴老)
5、已经专名化的称呼,连写,开头大写。
Kǒngzǐ(孔子) Bāogōng(包公)
Xīshī(西施) Mèngchángjūn(孟尝君)
6、原来有惯用的拉丁字母拼写法、并在书刊上常见的,必要时可以附注在括弧中或注释中。
7、汉语姓名在对外的文件书刊中可以省略调号。
二、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
1、汉语地名按照中国地名委员会1984年文件《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的规定拼写。
2、汉语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分写,每一分写部分的第一个字母大写。
Běijīng Shì(北京市) Héběi Shěng(河北省)
Yālù Jiāng(鸭绿江) Tài Shān(泰山)
Dòngtíng Hú(洞庭湖) Táiwān Hǎixiá(台湾海峡)
太行/山 松花/江 汾/河
太/湖 舟山/群岛 台湾/海峡
青藏/高原 密云/水库 大/运河
永丰/渠 西藏/自治区 江苏/省
襄樊/市 通/县 西峰/镇
虹口/区 友谊/乡 京津/公路
南京/路 滨江/道 横/街
长安/街 大/马路 梧桐/巷
3、专名和通名的附加成分,单音节的与其相关部分连写,双音节和多音节的与其相关部分分写。
Xīliáo Hé(西辽河)
Jǐngshān Hòujiē(景山后街)
Cháoyángménnèi Nánxiǎojiē(朝阳门内南小街)
潮白/新河 新通扬/运河 造币/左路
北雁荡/山 老秃顶子/山 小金门/岛
清波门/直街 后赵家楼/胡同 南横/东街
修文/西小巷 东直门外/南后街 广安门/北滨河/路
广渠/南水关/胡同
4、自然村镇名称和其他不需区分专名和通名的地名,各音节连写。
Wángcūn(王村) Jiǔxiānqiáo(酒仙桥)
Zhōukǒudiàn(周口店) Sāntányìnyuè(三潭印月)
5、通名已专名化的,按专名处理。
渤海/湾 黑龙江/省 景德镇/市
解放路/南小街 包头/胡同/东巷
6、以人名命名的地名,人名中的姓和名连写。
左权/县 张之洞/路 欧阳海/水库
7、数词的书写
地名中的数词一般用拼音书写。
五指山 Wǔzhǐ Shān 九龙江 Jiǔlóng Jiāng
三门峡 Sānmén Xiá 第二松花江 Dì’ èr Sōnghuā Jiāng
第六屯 Dìliùtún 三眼井胡同 Sānyǎnjǐng Hútong
八角场东街 Bājiǎochǎng Dōngjiē 三八路 Sānbā Lù
五一广场 Wǔyī Guǎngchǎng
地名中的代码和街巷名称中的序数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1203高地 1203Gāodì 1718峰 1718Fēng
二马路 2Mǎlù 经五路 Jīng 5 Lù
三环路 3 Huánlù 大川淀一巷 Dàchuāndiàn 1 Xiàng
东四十二条 Dōng 42 Tiáo 第九弄 Dì-9 Lòng
8、地名拼写按普通话语音标调。特殊情况可不标调。
9、地名中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分段书写的,每段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字母小写。特殊情况可全部大写。
李庄 Lǐzhuāng
珠江 Zhū Jiāng
天宁寺西里一巷 Tiānníngsì Xīlǐ 1 Xiàng
10、凡以a、o、e开头的非第一音节,在a、o、e前用隔音符号“’”隔开。
西安 Xī’ ān
建瓯 Jiàn’ ōu
天峨 Tiān’ é
11、地名汉字书写中有“儿”字的儿化音用“r”表示,没有“儿”字的不予表示。
盆儿胡同 Pénr Hútong
12、移行以音节为单位,上行末尾加短横。
海南岛 Hǎi-Nán Dǎo
三、非汉语的人名、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
非汉语人名、地名本着“名从主人”的原则,按照罗马字母(拉丁字母)原文书写;非罗马字母文字的人名、地名,按照该文字的罗马字母转写法拼写。为了便于阅读,可以在原文后面注上汉字或汉字的拼音,在一定的场合也可以先用或仅用汉字的拼音。
Ulanhu(乌兰夫) Akutagawa Ryunosuke(芥川龙之介)
Ngapoi NgawangJigme(阿沛•阿旺晋美) Seypidin(赛福鼎)
Marx(马克思) Darwin(达尔文)
Newton(牛顿) Einstein(爱因斯坦)
Ürümqi(乌鲁木齐) Hohhot (呼和浩特)
Lhasa(拉萨) London(伦敦)
Paris(巴黎) Washington(华盛顿)
Tokyo(东京)
汉语化的音译名词,按汉字译音拼写。
Fēizhōu(非洲) Nánměi(南美)
Déguó(德国) Dōngnányà(东南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