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中国原创 作者:贾勇宏 编辑:学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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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一个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论坛中,发现有学者提出了一个问题:在国外影响因子(引用率)很高的文章在国内可能未必很高,并坦言自己认为很有学术价值的文章几乎无人问津(引用率很低),而自认为学术价值不大的热点文章和综述类文章却又“出人意料”地备受关注。消息发出后,引来很多学人的共鸣,并纷纷抱怨国内学术环境太过功利和浮躁,缺乏对学术价值的甄别能力。
看到这个问题让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思考:究竟什么样的学术成果最有价值?学界一般认为,学术成果的最高评价标准是创新。但问题是,如果学术成果都是创新性的,那么这些学术成果价值的评价标准又该怎么确定呢?会不会存在着一个高低之别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学术研究成果的内容,当前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类成果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描述式成果,主要表现为数据的初步描述与统计,案例的提取,资料的收集,过程的叙述,经验的总结等等,此类学术成果最典型的要属文献综述了。
二是预测类成果。根据某个既定的理论、规律或者模型,借助当前的数据、经验和事实,对某一事物或问题未来的发展趋势与走向做出预判和推断。
三是解释类成果。该类成果往往围绕一个学术问题,从一定的学术理论或实践经验出发,尝试对该问题的因果关系或相关关系给出理论上或逻辑上的某种答案。该类成果又分为两种:一是根据既有的理论成果进行演绎性的解释;二是提出原创性的理论假说进行解释,并进行了严谨的论证。
四是控制性成果。该成果直接指向学术问题的解决需要,给出合乎实践需求或逻辑需要的相对精准的答案或结果,能够直接对结果进行相对精确的控制。
笔者认为,从个体付出的学术努力程度大小来看,上述四类研究成果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上升。即描述式成果需要付出的努力最小,控制性学术成果需要付出的努力最大。从逻辑上讲,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与个人的努力程度并不必然成线性关系,一个没有付出多少努力的学术成果或发现可能影响当下和后世深远,一个付出很多努力的学术成果经过实践的检验有可能被最终证明是谬误和学术垃圾。但是,从学术发展历史和经验至少可以断定,除非拥有天才的头脑,不付出大量的努力就做出很有价值的学术成果的概率是非常低的。
学术研究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社会,评价学术成果价值的根本标准是社会实践的检验,而不是本人的主观努力感受。从学术成果的社会价值标准来看,显然越接近问题解决需求和能最大限度满足社会需要的成果社会价值是最大的。由此看来,至少从研究层次上来看,描述性研究成果的价值层次是最低的,而控制性成果的价值层次是最高的。
一项学术成果一旦公开发表,无论其个人此前付出的努力程度几何,其最终的学术价值评判权就不再仅仅属于你个人,而是属于包括你个人在内的学术共同体、社会受众和其它关注者所共同所有。学术成果价值的发酵和实现不仅仅取决于成果自身的学术价值,还取决于特定时间内的社会需要和信息传播状况。在特定时间内,与社会热点相关的学术成果容易被关注,影响因子高,那是因为它满足了社会的需要,得到了大家的积极关注和承认,一个被忽视的成果今天没有人关注,并不等于明天就不重要,只是说明,近期大家关注的点可能还没有转移到该问题上来。所以,对学术成果价值的评价不能仅仅看一时,而是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观察周期。
国内外目前对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成果采用影响因子的评价方法作为一种量化测度标准为大家评价学术成果的影响力提供了一种参考。该方法并不是一种完全值得信赖的学术影响力评价标准。影响因子高,只能说大家对该成果的关注度比较高。关注度高低只能说该成果有人气,与学术价值本身并不能直接化等号。但是国内外某些高校和科研机构,从学术功利角度出发,把成果影响因子推崇到了几乎至高无上的评价标准地位。正是这种不恰当的激励让很多人过于在意影响因子本身,却忽略了学术价值自身,由此产生了以赚取吆喝为目标的学术炒作、剽窃等不正之风。
其实,学术评价的这个问题犹如白酒市场,高端优质的白酒未必是市场上销量最大的酒,而享誉中外的国酒茅台就是靠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逻辑而顽强地屹立于不败之地。有签于此,对于学术成果的自我评价不妨淡定些,不必过于看重于影响因子,而是更多的将自己置身于这种喧嚣浮躁的功利评价之外,坚守对学术的执着与忠诚,宁静致远,潜心学术然,成果一旦公之于众就交给学界和大众去评说吧。时间和公众自会给你的学术成果一个公允而合理的评价。只要认真、坚持,学术成果的价值自然会得到承认和体现。这正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学术何惧引用率”。
作者:武汉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