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毓生,1934年8月生于中国沈阳(原籍山东龙口)。1958年台湾大学历史系毕业,师从中国近代自由主义大师殷海光。1960年赴美深造,师从世界自由主义大师哈耶克。1970年获得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哲学博士学位,后在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1970年开始执教于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校区历史学系,主讲中国思想史,于2004年退休,改任该系荣誉教授。林先生于1994年当选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
2009年9月25日,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历史系荣誉教授、北京中国文化书院导师、台湾大学历史系特聘讲座教授林毓生应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人文与社会”系列跨学科讲座的邀请,发表了题为“如何推进学术积累”的演讲。以下是演讲的主要内容。
这是我这次在北大的最后一讲,题目是学术自由与学术积累,实际上3年半多以前,我在北大也讲过一个类似的题目。那次主要是讲理论,实际含义反而没有机会讲,这次到中心来讲希望可以弥补一下这个遗憾。我是非常关心实际问题的,同时也非常关系理论,我觉得我关心的理论与实际问题有密切关系。我常常思考学术自由和言论自由的问题。言论自由是一个大的范畴,而学术自由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我在这里希望补足一下上次讲的比较遗憾的地方,即学术自由的实际含义。但是还是要从理论上跟大家稍微交待一下。主要讲什么是学术自由、为什么要提倡学术自由,得到学术自由后有什么结果。
什么是学术自由?我这里用迈克尔•波兰尼的话,“从事学术工作的人有选择自己研究问题的权利,在研究的过程中,不受外界的干扰与控制,并同时根据自己的意见教授自己的研究所得” 。这当然是一个很普通、也很正常的一个定义。那么,为什么要有学术自由呢?因为学术自由可以产生一个良性的循环。北大早年也由蔡元培先生提倡学术自由,但其在理论上很粗松。蔡先生讲的学术自由基本上是建立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基础上的。他说各家学说,在没有被淘汰的情况下,应允许它们各自发展。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并不完全成立的为学术自由辩护的一个理论。学术自由真正理论基础是这句话:学术自由产生学术秩序,学术秩序产生学术成果,学术成果肯定学术自由。它是一个良性循环。
学术社群当中最大程度的合作、交流、协调是经由各个学者释放自己的学术冲动而得到的。学者们有了问题以后,这个问题就有一种压迫感,促使他们找出一个比较令其满意的解答。问题求解的过程需要学者之间互相协调、互相帮助,从而自发演化出一种秩序。这种秩序是不能通过道德训喻和政治命令得到的。学术界的一些大问题,通常是经由这样地相互协调得到了最有效率的答案,产生了惊人的学术成果。
学术自由背后的含义有哪些呢?首先,“学术中原创的成果蕴含着学者的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运作之间的和解,而没有两者其他领域运作时产生的缺失。”过去英美自由主义者不强调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关系和前者的重要性。我认为这有基本的缺陷。当然,一定要有消极自由,没有人权法治,保障你的空间,什么积极自由都不要谈。学者有了独立空间,学术自由是不是就完成了呢?当然不是,有了独立空间以后,还要运作。独立空间一运作就变成积极的了。积极自由就是自己管自己,自己做自己的主人。根据什么自己做自己的主人?在西方,是宗教传统,现在宗教解体严重,出了很大问题。东方没有这个传统,问题更大。台湾的威权体制松动以后,就产生了各种分裂,出现一种很形象的说法,叫“只要我愿意,有什么不可以!”。积极自由若懂得自律的话就不会产生台湾式的自我陶醉。积极自由必须根据自律,必须有道德基础。在学术自由领域,不会发生这些问题,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是相互帮助的而不是相互冲突的。积极自由的研究激情不会产生小我认同大我,自由变成集体主义的问题。消极自由在不受干扰的自我空间中进行研究但却没有滑落到要求从一切束缚中解放出来,或自己变成原子人的地步,因为学者之间必须相互提问题,相互交流,相互提供资讯。在学术自由方面,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是相得益彰、相互帮助的。
其次,学术规范与学术纪律最有效的根据是什么呢?是学术自由。学术中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运作最有效率的结果,一定是在一个开放的、有生机的、非僵化的传统中进行。有这个传统,学术最容易成功。假如存在僵化的传统或者根本没有传统,都不容易成功。这是一个很微妙的辩证关系,又要有传统,又要有自由,一个不僵化的开放的传统提供了这个空间。在这个传统中,一个有创发能力的学者才能专心去做他的研究。一个有生命力的学术传统,自然蕴含着学术规范、学术纪律,归根究底,学术规范与学术纪律最好的来源乃是学术自由的自动自发的演化。这种演化的传统提供了学者彼此信任的基础,赋予研究者对于学术界对他提供的研究成果给予公平待遇的信心,使其可以专心研究工作。假如有了这个传统,研究有了原创的贡献就不会被忽视,就很容易被认识。这有点玄,最根本的说白了就是这两句话:学术自由内含着一个要求,自然要求有规范,有纪律。因为有了自由要研究的话,就要相互协调。如果我研究的这个东西需要那个实验的结果,而那些结果是假的,那我的奋斗就会全部落空,因此必须要求纪律。
我再举一个实例讲讲传统是什么,传统是定义在权威上的。比如现在大家都是物理学家,都很努力。都有实验,都想发表在第一流的物理学报上,世界上第一流的只有三两个,每个月来稿只能发表10篇或者5篇。怎么决定呢?自然要请一批被人信任的编者,做一个权威的判断。这些判断不一定每次都正确。因为学术传统一向是比较保守的,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判断。为什么还要继续这样呢?因为一个学术传统没有办法不这样。不这样的话,各种胡说八道,野狐禅的东西都来了。所以胡适之先生说的大胆假设根本是开玩笑,大胆假设是不能的,你必须有能力。胡先生原文说越大胆越好,这是胡说八道。在学术传统里比较尖锐的想象是可以的,学报也可能犯错误。但犯错以后,最尖锐的科学早晚会发现。保守维持稳定,而使得学术秩序不被野狐禅冲破。冲破以后变成危机,再恢复秩序就要很多时间。
学术自由从根本上基于一种道德原则。凡有成就的学者极少是整天琢磨抄袭和钻空子的缺乏学术道德之辈。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做坏人。因为他们被自己的学术冲动所驱使,整天忙的要死,就想着怎么追求学问。西方的教授假如被发现抄袭,早上发现,下午就撤职。我们威斯康星大学还有一个规定,教授不能在自己的研究室里喝酒。我在威斯康星的时候,另外一个系的教授被人发现喝酒,马上被停职。凡是自由落实的地方都是非常有法治的,没有法治,很难谈到自由。一个自由的社会是一个管得多的社会,在管多以后就自由了。(小编按:规则多,遵守的人也多,就能维持一个良性的自由。反观国内生态,是违法犯罪或低道德行为的自由度很高而又成本极低。)学者是学术共和国的成员,正因为他为公共领域带来了效益,公共领域才让他在学术传统的纪律中享有学术自由。他需要对公共领域承担信托的责任。学术界也是社会的一部分,为什么社会提供那么多资源给你?实际上,从republic的观念来讲,学术自由实际上是个特权。但这个特权是必须提供的,且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提供的。即这个人必须是个学者,有资格做学问,念过书,有成就,尊重别人,有基本的追求真理的能力和责任。这些条件具备后,社会给你提供资源,让你享有一种特权。比方说你今天研究学问累了,特别没劲了。你三天三夜睡觉,听音乐,散步都可以。这是特权。你要是上班,不管白领还是蓝领,你就做不到,不能忽然说给自己放假。拿国外来讲,学术界收入不是很多,也不是很少,是中产阶级。那么凭什么社会供养着你,而你除了念书、做学问基本上什么事不做。很多很多职业的从业人员所做的事情并非他们的兴趣。你做你最喜欢做的事,还提供你一个中产阶级生活的基本条件。这不是特权是什么?对不对。所以相对于给你提供资源的社会,你要承担责任。
另外,我想跟大家交代一下学术自由与学术民主的实际关系。学术自由与学术民主不是一件事。可能相互帮助,也可能相互破坏。学术民主,拿西方来讲,是一个演变了好多年的传统,我们叫Faculty Governance,就是教授们自己管自己。行政单位提供资源,但管不了学术研究、学术教学。我们自己管自己,就是学术民主。学术民主有时还运行得不错,但也会产生问题。民主最大的问题产生两个:第一个,民主容易产生社会同一性,对于个性发展有些压制。另外,任何民主多多少少会堕落到利益团体的运作。所以,西方民主的演变是共和主义和民主主义相互交融的东西。共和主义本身就是允许不同的精英和民主相互配合的一种机制。这种机制在落实上变现为行政单位的领导不是选的,而是精英传给精英。一个比较不成熟的想象的民主,认为一切都要民主。在西方,精英不但不违反民主,也不违反自由。因为自由需要精英保障,这些在西方传统里可以说得很细致。在中国,搞的是形式主义,认为民主就是民主,要多数人决定,精英就是少数,多数要压倒少数。这在西方不是这样。
另外,学术评鉴的问题。这是一个实际问题。当现在为止,我搞不清楚为什么台湾,香港,新加坡还有大陆这四个华语社会的学术评鉴会变成这样。要评分,要出版,出版多少才能评职称。台湾我比较清楚,就是你写一篇历史论文,发表在历史院研究所的学报,就有8分,台大学报,7分。另外的学报,6分,有些不行的跑到师范大学的学报发表,则只有4分。每篇文章都评分。从讲师升教授要多少篇文章,而且规定最近5年写的才能行,以前写的还不算。各种硬性规定,最大的理由就是美国也这样,其实美国根本不是这样。美国是怎么样呢?为了这次讲演我特别打电话给一个工学院的教授。问一下他们工学院是否和我们社会科学方面的类似。他说跟你们完全一样。我们的办法是这样的:
第一,请人非常严格。拿我们威斯康星历史系来说,请年轻学者来是非常艰难的事。年轻学者来的时候,至少要有10封推荐信。这10封推荐信的作者必须得是世界上他那个领域里边第一流的权威学者。每一封推荐信通常需要2页半到3页之间,单倍行距。不是说像从前陈寅恪先生那样,写几个字,某某人挺好,就升了。不是这样的。不管你是陈寅恪还是王国维,你要写2页到3页单倍行距的报告。
接下来,我们的教授组成一个5人的review committee。如果这个年轻教授的研究领域是欧洲中古史。系里将派出两个欧洲中古史专家,都是世界水准的,还有一个研究范围比较接近的专家。这3人都来自欧洲史。还有另外两个教授一个来自美国史,一个来自其他史学,他们的欧洲中古史是普通大学生程度,不是特别懂。为什么找不懂的两个人也进入审查委员会呢?因为这两个人要担任watch dog,要监督这3个人的所作所为符合不合学术程序。这5个人可以说是就苦字临头。他们要履行学术共和国的公民责任。公民责任就是做事。做事就是要看被考虑的年轻学者的著作。那两个不懂中古史的人也要看。从头看,虽然技术上不懂,至少可以看懂他的论证。看完了以后开会。开会的时候,每个人提交报告。每个报告至少2、3页,相当于一篇小论文。大家意见一致的话,很容易,通过了。有时候没有意见一致,有争论,要彼此先沟通,然后取得多数。假如没有多数,我们就要交予大会,也就是我们系的终身职的副教授以上的人开会,看看你们有没有道理。每次会都要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行。这种办法,拿我的经验来说,通常都能找到最好的人。
我举一个例子。有一次我们要找一个欧洲工业史的教授。找到一位女学者。她是哈佛和MIT研究欧洲工业史的两个权威共同推荐的,认为从来没见过一个年轻人这么优秀。但是她很年轻,论文还没写,只有一篇研究计划。那怎么办呢?我们开会,请她把她的学术报告什么的拿来看一看。结果我们一投票,全系一致通过,破格给她offer。这位女士现在是世界上该领域最重要的权威。
你看,这个机制很妙吧,你说他守规矩吧,他又破格。你说他破格,他又守规矩。它是精英跟民主,自由与共和相互配合的运作机制。运作好了非常有意思。运作不好,什么机制都不能保证永远成功。
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人的条件。评鉴委员会的成员都不愿意把自己毁掉,都有作为学术共和国公民的爱国心。东方的机械的做法是根本违反学术自由的,西方根本不是这样做的,不管招新人还是年轻教师升职,都是像我讲的这样做的。为什么东方会这样呢?我猜想因为东方没有这个机制,本来是威权体制,上边怎么交代怎么做。现在忽然民主了,不懂得真正民主怎样运作,搞民主的形式主义。
你能想象一个教授为了系里招一个新人,或者为了系里的同事升职称花一个半月的时间看这个人的书吗?没有这种事!因为东方人没有公民观念。我所知道的评鉴都是不看人著作的,都是看别人写的推荐信。中国的推荐信我看了也不少,没有一封推荐信是真正好好看了著作以后写的,完全是胡说八道。没有人肯花时间做事,没有公民观念,也没有鼓励,没有一个机制使自己觉得此事与自己息息相关,系里的成功就是我的成功。
学术自由落实到最后,就是不管你。由你将学术作为志业,像韦伯形容的驴子那样心无旁骛地钻研。我当选台湾的院士以后,想为台湾做点事。有一件事现在差不多要做成了。台湾大学有很多资源,聘助理、开会、买书都足够用,但有一个最重要的需要花钱的地方没有花,就是专职研究。学者有了学术成绩以后,申请专职研究,叫做research leave,这与通常的sabbatical leave(例行休假)不同。获得专职研究资格的教授可以将教学任务减半,用另一半的时间专门搞研究,而薪水和各种补助都照发。这个东西我在台湾的研究院提倡,已经差不多成功了。这非常重要,因为教学相长,教学中有了一些好的想法必须有相当长的时间给教授去完成;而老是做研究不教书也少刺激,所以提出research leave,拨给专职研究经费。这个在西方是正常的。西方的一些基金会支持的就是这些钱。行政资源对于学术的支持必须做到这一点。才能保障学术自由,发展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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